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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,並於112年1月1日施行。

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為18歲,並於112年1月1日施行。相關宣導請參考以下影片:https://www.moj.gov.tw/2204/2771/45424/Lpsimplelist
出處:農糧署全球資訊網
文章網址:https://srb.afa.gov.tw/index.php?act=article&code=print&ID=&ids=187&date_start=